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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信息 |
江蘇開展金屬精密無縫管冶煉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 |
為深刻吸取3月21日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危化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要求,結合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實際,決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金屬冶煉、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金屬冶煉、粉塵防爆、精密無縫管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全省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排查整治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金屬冶煉:以冶金、有色行業企業和機械行業的黑色金屬鑄造、有色金屬鑄造企業為主要對象,重點聚焦存在冶金煤氣和高溫熔融金屬的企業。
1.安全管理方面。
(1)金屬冶煉企業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依法經過考核合格,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3)危險作業是否嚴格落實審批制度,檢維修是否有切實的工作方案,交叉作業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2.高溫熔融金屬方面。
(4)金屬冶煉企業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是否設置在鐵水、鋼水與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5)金屬冶煉企業廢鋼配料是否存在不干燥,以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的情況,廢鋼料高度是否超過料槽上口。
(6)冶金、有色行業企業,爐、窯、槽、罐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是否定期檢查,是否存在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等未報修或報廢,仍繼續使用的情況。
(7)冶金行業企業,盛裝鐵水、鋼水與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是否按國家標準規定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
有色行業企業,盛裝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是否定期進行檢測。
(8)冶金行業企業,吊運鐵水、鋼水與液渣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煉鋼廠在吊運重罐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是否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是否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是否及時整改;
有色行業企業,吊運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是否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
機械鑄造企業,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鑄造起重機技術條件,或驅動裝置中是否設置兩套制動器;吊運澆注包的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等零件,是否進行定期探傷檢查。
(9)冶金行業企業,冶煉、熔煉、精煉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是否存在積水,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屬鑄造、連鑄、澆鑄流程是否設置有鐵水罐、鋼水罐、溢流槽、中間溢流罐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有色行業企業,銅水等高溫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精煉、鑄造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是否存在非生產性積水。熔體容易噴濺到的區域,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鑄造、澆鑄流程是否設置有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機械鑄造企業,鑄造熔煉爐爐底、爐坑及澆注坑等作業坑是否存在潮濕、積水狀況,或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
(10)冶金行業企業,氧槍等水冷元件是否配置出水溫度與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及溫度監測,是否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有色行業企業,高溫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爐窯、鑄造機、加熱爐及水冷元件是否設置有應急冷卻水源等冷卻應急處置措施。冶煉爐窯的水冷元件是否配置溫度、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及報警裝置。是否設置了防止冷卻水大量進入爐內的安全設施(如快速切斷閥等);
機械鑄造企業,鑄造熔煉爐冷卻水系統是否配置有溫度、進出水流量檢測報警裝置,是否設置了防止冷卻水進入爐內的安全設施。
3.煤氣等燃氣方面。
(11)冶金行業企業煤氣柜是否建設在居民稠密區,是否遠離大型建筑、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附屬設備設施是否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設備;柜頂是否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
(12)冶金行業企業煤氣區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是否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13)機械鑄造企業,使用易燃易爆稀釋劑(如天拿水)清洗設備設施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集聚在地溝、地坑等有限空間內的可燃氣體;涂裝調漆間和噴漆室是否規范設置有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和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14)冶金行業企業,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是否設置可靠隔離裝置和吹掃設施。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是否設置了可靠的切斷裝置。車間內各類燃氣管線,在車間入口是否設置了總管切斷閥;
有色行業企業,使用煤氣(天然氣)的燒嘴等燃燒裝置,是否設置防突然熄火或點火失敗的快速切斷閥,以切斷煤氣或天然氣。
機械鑄造企業,天然氣(煤氣)加熱爐燃燒器操作部位是否設置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或燃燒系統是否設置了防突然熄火或點火失敗的安全裝置。
(二)粉塵防爆:以金屬粉塵、木(竹)粉塵和糧食飼料粉塵企業為主要對象,重點聚焦單班作業人員10個工位以上的企業。
1.安全管理方面。
(1)是否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是否及時規范清理。
(2)是否對有關負責人和粉塵作業人員進行粉塵防爆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是否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爆炸風險,是否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是否掌握爆炸事故防范和應急措施。
2.建構筑物方面。
(3)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是否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是否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3.除塵系統方面。
(4)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是否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是否互聯互通。
(5)干式除塵系統是否按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
(6)除塵系統是否存在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點燃源措施。
(7)除塵系統有無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8)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是否按規范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4.防火防爆方面。
(9)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是否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10)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是否按規范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
(11)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是否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包括滅火設備)。
(三)有限空間作業:重點聚焦造紙、醬腌菜生產企業和有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
1.安全管理方面。
(1)是否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是否確定了有限空間數量、位置以及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是否按規范在有限空間場所設置了明顯安全警示標志。
(2)是否制定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是否對有限空間作業實施許可審批制度。
2.現場條件確認方面。
(3)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是否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是否經相關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
(4)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作業現場是否將存在有毒有害的空間隔開;是否按規范進行檢測;作業現場是否有監護人員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是否配備相關的應急裝備和器材。
(5)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是否按規定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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